男子开玩笑把邻居笑死
邻居倒地后男子逃回家中,没有施救只想逃避责任
去年年初,贵州省遵义县的年轻小伙周某在到家附近的小卖部购买商品时,遇到了自己的邻居苟某,由于两人年龄相仿,平日里关系也不错,便在小卖部的门口互相聊了起来。期间两人之间互相开着玩笑,彼此气氛相当融洽,不时传来二人哈哈大笑的声音。
就像年轻人平日里聊天开玩笑一样,二人之间不仅有说有笑,甚至还彼此推搡,然而正在二人乐得不知所以之际,邻居苟某却忽然之间变了脸色,一下子摔倒在了地上。
看到对方这样,原本周某还以为对方在和自己开玩笑,并笑着对对方说“别装了”“快起来”,然而此时倒在地上的苟某却依旧没有丝毫的动静。看到对方不像是在开玩笑,周某这才感觉到不妙,他赶忙蹲下来查看,只见此时的苟某不仅一幅痛苦的模样,更是面色发紫、呼吸困难。
见到苟某如此,年纪轻轻的周某一下子慌了,当时他就“吓坏了”。然而,被“吓坏了”的周某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对苟某进行救治,也没有呼叫旁边的人一起帮忙救助苟某,反倒是扭头跑回了家中。
在周某“逃跑”之后,小卖部的老板闻声出门查看,这才发现倒在地上的苟某,于是他便赶忙叫来了苟某的家人,然而在苟某的家人到达现场之后,倒在地上的苟某已经没有了呼吸。
尽管大家在第一时间把苟某送到了医院,医生经过一系列的救治依然没能挽救苟某的生命。
死者家属找到周某进行理论
周某不仅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倒态度还十分蛮横
事发之后,苟某的家人了解到在苟某发病之前曾经和邻居周某之间开玩笑打闹,苟某的家人随即便找到周某进行理论,指责周某没有第一时间对苟某进行救治。然而面对对方的指责,周某不仅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倒态度还十分蛮横。
无奈之下,苟某的家人报了警。报警之后,在征得苟某家属同意的前提下,警方对苟某的尸体进行了尸检以确认其死因,最终确认苟某因为冠心病突发导致呼吸衰竭死亡。
在对案情有了充分了解之后,当地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将周某抓捕归案。
警方认为,作为邻居,周某应该知道自己的邻居患有冠心病,在这样的前提下,还与其开玩笑打闹导致对方病发,更严重的是,在明知对方病发倒地需要救治的情况下,周某不仅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施救,反倒是逃回家中,因此,周某理应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虽然后期警方在提请检察院对周某进行逮捕时,当地检察院认为周某并不知晓周某的病情,也不知晓这种病病发时的严重性,但是,双方之间的玩笑导致苟某病发死亡已是既定的事实,在这起事件中,周某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终经过多次的调节协商,周某赔偿了苟某家属6万元。
其实在这起案件中,虽然周某与苟某邻里之间原本只是开玩笑,但是这个玩笑也的确成了对方病发的诱因。
如果在对方病发之后,周某能够及时的对对方进行救治,或许就能够避免对方的死亡。然而在明知对方病发的情况下,周某却因为害怕“逃跑”,很明显的是应该救助而没有救助,主观上存在着一定见死不救的嫌疑。让周某赔偿相应的民事责任,合理合理,理所应当。
一码归一码,因为玩笑导致对方病发,在这起事件中,可以说“逃跑的周某”赔偿6万一点都不冤!
原本二人之间是关系较好的邻居,邻里之间平日开个玩笑打个招呼无可厚非,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但是在邻居遇到危难之际你却逃之夭夭,这是什么“塑料友谊”?
即便不是因为你与邻居开玩笑导致对方病发,即便这件事与你没有任何的关系,看到平日里关系不错的邻居出了事,你又如何能够做到置之不理?
也许有人说周某年轻,经验不足,很明显这件事情的处理上与经验无关。救死扶伤本应是本能,更何况对方是你熟知的邻居。
周某的“逃跑”不单单是因为被“吓到了”,可能更多的还是为了逃避责任,但是如果你以为跑回了家就能够逃脱责任的话,那就真的有些异想天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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