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省机构改革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名实相符、名称规范、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四川省委编办近日印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努力推动形成“中文域名注册、网站审核、网站挂标、年度报告”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一是规范中文域名注册(调整)。原则采用机构全称、规范化简称、常用简称三种名称申请,且中文域名不超过3个,中文主域名要与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名称一致,并填写中文域名注册(调整)申请表报送机构编制部门书面审核。
二是规范网站审核。机构编制部门依托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域名注册管理系统,对中文域名及开办网站的主体性质、是否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和变更、网站开办主体的名称是否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网上名称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初审。
三是规范网站挂标。督促网站开办机构申请网站标识,使用主域名作为申请网站标识的域名。网站标识须加挂在网站页面底部中间指定位置。申请(变更)网站标识,应提交申请,由机构编制部门书面初审。
四是建立完善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州)委编办要在每年年底前,分别向省委编办书面简要报告本部门(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市(州)本级及所辖区(市、县)年度网上名称工作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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